根据国家汉办通知,我校现开始选拔推荐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孔子学院2014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
一、推荐时间
2013年12月25日一12月30日。
二、推荐人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岗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8周岁(含)。
3、具有两年以上高校或中学教龄、并正从事对外汉语(专兼职)、中文、外语、教育等课程教学的教师及普通话测试员。有国外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4、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能较熟练地使用外语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
6、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三、推荐选拔程序
1、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见附件),报学校审批。 注:填写有关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真实。
2、报送材料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要求附报材料须齐全,单位审批意见栏,须有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考试
拟定于1月5日在北京举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4、录取
录取通知拟于1月中下旬发至录取者所在工作单位。录取者在派出前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组织的出国集训,集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出国教师待遇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执行。
五、工作期限
教师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学年或根据双边协议规定的期限确定。教师延聘将根据国家汉办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和咨询
拟参加考试教师须学校同意,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
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3615室)
联系人:方彩琴老师
联系电话:63741136(9291136)
附件:孔子学院教师申请表.doc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