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投稿

通知公告

  • 校内新闻热线:9291819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部门公告]关于选拔2014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4-08】 【来源: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作者:杜春华】 【编辑:】 【点击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通知,我校现开始选拔推荐2014学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
一、推荐时间
2014年4月3日一4月15日。

二、岗位需求

(一)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教师、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请登录 http://shizi.chinese.cn注册后查询。

(二)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2年,合作院校教师为3年。

三、推荐人选条件

(一)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含);身心健康。

(三)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志愿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

(四)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网址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中的一类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我校承办的塞尔维亚诺维萨德大学孔子学院2014年无需增派教师,有意报名其他国家的老师,建议选择填写“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若填写“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该孔子学院(课堂)会优先录取对应中方承办院校的教师。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递交国际处审核。

2.所在学院(部)、部门须为申请人提供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可涵盖赴外任期。

3.回国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并提供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递交申请表,递交所在学院(部)、部门和校人事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派出的书面材料、推荐信,由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选拔考试

被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拟定于5月17日、18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拟定于6月底发送给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考核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用、配偶补贴、赴离任及家属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请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申请表、学院(部)、部门和校人事处负责人书面同意材料、部门推荐信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3615室)。

联系人:方彩琴

联系电话:63741136(9291136)

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4月8日

COPYRIGHT©2011浙江农林大学 WWW.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32700
 浙ICP备11046845号-1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