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强师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过一个愉快、安全的暑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师生暑期安全管理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8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师生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暑期安全管理责任。暑期灾害性自然气候多发频发,学生外出活动增多,加之处于学校与家庭监管的空白点与盲区,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学院(部)、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加强对各类暑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监管。
在组织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习考察等校外师生集体活动中,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务必将师生安全放在首位,通过手机短信、网络QQ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出人员的安全教育。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1名主管领导或带队老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跨区域开展活动。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交通工具,确保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超载。要提前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严防踩踏、溺水、交通、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暑期校园安全管理。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要及时制订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暑期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并配备辅导员或学院领导24小时值班。后勤保障部门要为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各种便利。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的管理,注意用水、用电、实验材料的安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学生到水库、湖泊等野外水域游泳。
四、认真做好防台防汛工作。暑期往往是暴雨、台风等灾害性气候多发季节。公管处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及时获知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公布有关信息,做到早预防、早处置;针对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水、雷击等灾害事故,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危房简屋(工棚)、在建工程、各类建筑物避雷设施、落水及防水设施、空调外机、玻璃幕墙、建筑外贴面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五、认真做好值班备守工作。暑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系通畅。按要求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
浙江农林大学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