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校车交通事故,为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对学生包车返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或学生团体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包车组织学生返乡。
二、学工部、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全面掌握学生返乡需求及人数,并及时报公共事务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
三、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联系具有交通营运资质的单位,以及车辆的审核和调度,妥善安排车辆并将车辆信息报保卫处备案。
四、保卫处负责对公共事务管理处提供的车辆进出校门及在校区内停放秩序的管理。
五、对无视学校规定,对在校园内张贴租车、包车广告,私自组织返乡包车和出售票务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同学充分认清私自包车的危害性,遵守交通法律、珍惜生命。
学工部、学生处
公共事务管理处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