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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关于组织开展集贤学院2011级创新实验班学生专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4-23】 【来源:集贤学院 】 【作者:赵晟】 【编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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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总体建设方案》和《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条例》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聘任集贤学院2011级创新实验班学生专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导师聘任的条件

1.专业导师的研究方向与学生的专业相符;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本人愿意承担学生专业导师工作,履行学生专业导师的职责和义务,积极指导学生学业和学术研究活动。

二、专业导师聘任的程序

1.申请担任专业导师者需填写《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专业导师申请表》(附件),并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2年5月11日下午5:00前交到集贤学院办公室(学14-519)。联系人:张红燕郑丽萍,联系电话63704950(9294950),电子邮箱:jxxy@zafu.edu.cn

2.学院汇总申请表后,经集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专业导师名单,予以全校公布,并颁发专业导师聘书。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条例

附件2 集贤学院专业导师人数一览表

附件3 集贤学院专业导师申请表

集贤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学生专业导师制实施条例_.doc

附件2:2011级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人数一览表_.xls

附件3:集贤学院专业导师申请表_.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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