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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校园卡退余款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13】 【来源: 】 【作者:】 【编辑:】 【点击量: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的规定,毕业生离校之前,须办理校园卡退余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0日-6月30日(9:00-19:00)

地点:东湖校区服务大厅

二、校园卡退余款程序

1. 以个人为单位办理退款手续

2.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退款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必须在办理了图书馆的离校手续后,方可到指定地点办理校园卡退余款手续。

2、持校园卡办理校园卡退余款手续。如校园卡丢失或者损坏的,需要先补办校园卡,后办理校园卡退余款手续。

3、校园卡退余款手续以班级为单位,经办人持所在学院学生办盖章的《校园卡图书馆撤户统计表》(格式见附件)和校园卡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

4、如毕业生需要延迟离校,由所在学院学生办统一提供《延迟离校毕业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并派专人到服务大厅收银窗口进行办理。校园卡的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15天。

对于延期毕业(包括延长学制、休学等)的学生,延期手续按《浙江林学院校园一卡通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5、校园卡内无余额的毕业生,无需到服务大厅办理退余额手续。未办理校园卡退余额手续的毕业生的校园卡撤户统一集中在6月30日,6月30日以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毕业生校园卡将不能再使用。

附件:

1、校园卡图书馆撤户统计表

2、毕业生校园卡延期申请表

校信息办

201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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