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告〔2011〕191号
为检验我市防空袭音响警报设施的完好状况和鸣响效果,增强城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和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杭州市“5.12”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5.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试鸣防空防灾袭音响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1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4分。
二、试鸣范围
临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三、试鸣信号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1、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分钟。
2、10时10分至10时1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3分钟。
3、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防灾警报试鸣时间
1、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3分钟。
3、10时40分至10时44分试鸣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4分钟。
四、其它事项
1、在警报试鸣期间,全市市民的工作、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2、警报试鸣工作由市人防办(民防局)统一组织各防空袭警报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3、请市广播电视台和新闻传媒中心于5月9—11日期间在相关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请市供电局在警报试鸣日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