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保障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使其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经研究决定对寒假留校(在校过春节)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住宿原则
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集中住宿
二、集中住宿时间
2013年1月28日—2月22日(2月23日各学生公寓楼恢复正常管理)。
三、集中住宿地点
C6一楼(新疆阿克苏学员公寓)。
四、集中住宿申请手续办理时间
2013年1月18日上午8:00——1月23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集中住宿申请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附件1)。
2.经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办审核批准。
3.申请表交至后勤集团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集贤食堂三楼313)登记备案。具体住宿寝室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六、其他事项
1.除B3、B9、B10研究生公寓外,其余各学生公寓在1月28日—2月22日期间全部关闭。
2.留校学生自带卧具、日用品及学习用品,按规定时间迁住相关公寓。
3.集中住宿期间的水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4.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安排住宿,敬请同学们谅解并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安排集中住宿。
5.各学院入住公寓辅导员与后勤职工如需留校住宿,需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同意后交公寓服务中心备案,并统一安排至C6住宿。
6.集中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附件2)和安全承诺,自觉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因今年学校住宿资源十分紧张,而C6一楼可住学生人数又有限,望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尽量回家欢度春节!
附件:1.寒假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申请表
2.寒假集中住宿相关规定
公共事务管理处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集团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