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毕业生离校工作,结合学校安排的毕业离校时间,定于6月20-30日集中办理毕业生光电卡押金及余额退还工作。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20日-6月30日(9:00-19:00)
地点:新校区服务大厅
二、押金及余额退还程序

三、注意事项
1、剩余电量的退还以寝室为单位。
2、退还剩余电量时需交回保存完好的电卡,如卡有遗失或者损坏,需缴纳20元/张的工本费后再退还剩余电量款。
3、剩余电量的退还计算到角为止。
4、续留部分电量为部分寝室在办理退款手续后仍须用电的备用电量,一般续留电量按10度电计算,如需增(减)预留电量,请在办理退卡时告知工作人员。
浙江农林大学后勤集团财务部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