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我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结合本校实际,学校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 》(浙林院〔2006〕15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了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学校成立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协调小组,组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讲师团,建立形势与政策教育资料库,并调整了形势与政策课授课时间、学分。
《意见》要求各学院、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任务,积极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方式与途径,确保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完善和教学质量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迎接教学评估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新闻中心 王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