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7年我校3549个毕业生中,本科特困毕业生有151人。根据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和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我校特困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对备案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特困毕业生发放就业补助,主要补助特困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求职过程中的经济困难,包括简历制作费、交通费用等,补助标准为500元/人,补助总额为75500元,补助将分别于5月10日和6月10日之前发放给特困毕业生。
就业补助政策是我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业的一项重要政策,体现了我校对贫困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和关爱。
(学生处 黄晓芳)